一、判决书可以当做证据吗
判决书可以作为证据。从证据分类看,它属于书证。
生效判决书具有既判力和证明力。既判力是指判决一经生效,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行起诉。证明力体现在其能证明案件相关事实。比如在合同纠纷中,先前关于合同效力的判决书,可作为后续类似合同效力认定的参考证据。但需注意,并非所有判决书都当然能作为证据使用,必须是生效的判决书。如果是一审判决书,在上诉期内未生效,其证明力待定,不能作为有效证据直接使用。只有当判决书生效后,才具备完整的证据效力,能在后续相关法律事务中作为有力的事实证明依据,用于支持当事人的主张或反驳对方观点。
二、判决书作为证据在庭审中效力如何
判决书作为证据在庭审中具有较高效力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,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基本事实,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,但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。
这意味着,通常情况下,判决书所确认的事实在其他案件中可直接作为证据使用,对方当事人若要否定,需承担较高的举证责任。比如,在债务纠纷中,前一判决已确认债务关系成立,在后一相关案件中该事实可直接被法庭采信。不过,若有新的证据能充分证明判决确认的事实有误,该证据效力就可能被推翻。总之,判决书作为证据效力较强,但并非绝对不可动摇。
三、判决书作为证据在法庭效力如何
判决书作为
在刑事诉讼中,生效刑事判决书所认定的事实可作为证据使用,具有较强的证明力,可用于证明相关犯罪事实等。在民事诉讼里,生效判决书确认的事实,比如合同纠纷判决中认定的合同履行情况等,可直接作为后续关联案件的证据。
不过,若另一方当事人能提出相反证据,且该证据足以反驳或推翻判决书中认定的事实,那么判决书作为证据的证明力可能会被削弱或否定。
当探讨判决书可以当做证据吗这个问题时,明确判决书通常是能作为证据使用的。在此基础上,还有一些相关拓展内容值得关注。一方面,生效判决书具有既判力,其认定的事实在后续案件中可以作为免证事实,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。另一方面,不同类型的判决书证明力可能存在差异,例如刑事判决书和民事判决书在不同案件中的证明作用有所不同。若你在实际运用判决书作为证据时,对其证明力大小、适用范围等方面存在疑问,或是不清楚在具体案件中该如何正确使用判决书作为证据,别担心,点击网页底部的“立即咨询”按钮,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。